为贯彻和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落实广西与东盟全面开放合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区与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东盟国家来桂留学生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国交【2017】190号文件的要求,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招收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全额留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一、奖学金招生类别、提供对象和申请条件
1.招生类别: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招生国别:面向所有东盟国家。
3.申请条件:
申请本科生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普通高中毕业的学历;
申请硕士研究生者应具有学士学位,申请者需有两名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或推荐;
申请博士研究生者应具有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有两名相关专业教授推荐。
(注:不招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奖学金招生名额只用于招收新生,不向已经在华学习的学生提供。)
4.本科生专业目录(请参考我校各学院网站),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gxun.edu.cn/)。
二、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资助项目和标准
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资助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2.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
3.提供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综合医疗保险。
三、申请办法
1.所有申请材料需用A4格式,一式三份,提交到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可用邮寄、面交及托人转交的方式。
2.为了方便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接受发送到电子邮箱的报名材料。
3.申请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申请奖学金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三份)
1.《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在电脑上填写、打印后贴上照片上交。不接受手写表格。
2. 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推荐硕士研究生)、两名教授(推荐博士研究生)推荐信,须有亲笔签名,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中文或英文)。如申请者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注明大学成绩合格,可按时取得毕业证)。
4. 6个月有效期(2018年4月30日之前6个月)内的《外国人体格检查纪录表》复印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见附件2)。
5.来华学习计划或研究计划(需申请者签名)。内容包括申请奖学金原因、个人学习或工作表现、个人所获的奖励和个人特长等(不少于5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有效护照复印件。
7. 2年有效期内(2018年4月30日之前2年)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若有请提供)
8.报名费缴费底单原件或复印件(报名费300元人民币,收款单位名称:广西民族大学,账号:61845749835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南宁市大学东路支行)。
五、申请材料要求
1.所有申请材料需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提交到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与培训办公室。可用邮寄、面交及托人转交的方式。
2.为了方便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接受发送到电子邮箱的报名材料。
3.申请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六、奖学金生的录取及来华手续
广西民族大学和广西政府有关部门对奖学金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学生由广西民族大学发出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来校报到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有效普通护照;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3.录取通知书;
4.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5.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原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B1204
通讯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 编:530007
电 话:0086 -771- 3260237
传 真:0086- 771- 3260829
学校主页:http://www.gxun.edu.cn/
联系人:石老师
附件:1.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广西民族大学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