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2016年学生出国派送工作计划流程表 |
序号 |
年份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参加人员 |
负责部门 |
备注 |
1 |
2016 |
1月 |
出国学习前期准备工作 |
通知学生办理护照 |
2014级全体学生 (含2013级自愿出国学习者) |
教学办、学工组 |
已迁户口至学校的,在校统一办理。 |
2 |
2016 |
3月中旬 |
召开2016年出国派送工作布置会(第一次) |
1.通报2016出国派送工作日程安排 2.通报国际交流处与国外合作院校接洽信息,出国学生按接收院校要求准备出国材料。 3.组建2016出国负责人联系Q群 |
2014级各班出国事务负责人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印尼方向按要求提前准备各项出国材料。 |
3 |
2016 |
3月下旬 |
出国学习语言能力测试 |
外语系相关语言教研室组织开展。 考核时间,随堂进行。 |
2014级全体学生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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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6 |
4月中旬 |
1.公布语言测试成绩,学生根据测试成绩排名择校。 2.召开2015年出国派送工作布置会(第二次) |
1.学生根据测试排名,填写择校志愿。 2.填写出国学生信息表。 |
2014级各班出国事务负责人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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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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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下旬 |
1.确定出国学习名单 2.确定带队老师名单 |
1.确定派送名单。 2.按照国交处规定格式,填写学生出国名单,学生本人亲自核对信息,并签名确认。 3.将带队老师信息行文报送国交处。 |
2014级各班出国事务负责人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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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6 |
3月上旬至5月中旬 |
常规教学十二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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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全体学生 (应法除外)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应用法语专业教学安排十六周 |
7 |
2016 |
5月下旬至6月上旬 (第十四周) |
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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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全体学生 (应法除外)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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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6 |
6月上、中旬 (第十五周) |
出国前学生体检 |
广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4号 电话:0771-5315345 注意:1.带身份证或护照; 2.携带两张两寸相片; 3.收费标准:503元/人; 4.体检前必须空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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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班级 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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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6 |
学生签订填写《签证申请表》《出国学习协议书》等 |
1.学生团长联系泰王国/越南驻南宁领事馆、印尼驻广州领事馆领取《签证申请表》。 2.以出国学生团为单位,组织学习《出国学习管理办法》,填写《出国学习协议书》《签证申请表》。 3.各学生团团长协助做好出国前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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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 相关语种教研室 辅导员办 |
6月1日前完成 |
10 |
2016 |
交纳出国学习期间学籍管理费 |
请按时缴纳学籍管理费 |
全体出国学生 |
教学办 辅导员办 |
学籍管理费:2400人民币/人 |
11 |
2016 |
缴纳机票/车票费,订购机票/车票 |
在确认国外高校开学时间后,以学生出国团为单位,自行订购出行机票/车票,落实出国交通工具及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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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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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6 |
6月上旬 (第十五周) |
汇总出国行程信息 |
学院将各团出国行程、出发时间航班号码、带队老师等信息制表,呈送国交处,由国交处照会国外合作院校,以便对方做好接待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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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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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6 |
办理离校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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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出国学生 |
学工组 教学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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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16 |
1.出国学习离校前合影 2.出国学习欢送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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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全体学生 学院领导 任课教师 班主任、辅导员 |
党政办 学工组 教学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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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16 |
6月中旬 (第十六周) |
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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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期末考试不合格的学生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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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16 |
6月中、下旬 (第十七周) |
毕业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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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补考不合格的学生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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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16 |
6月至8月 |
1.办理签证 2.准备出国学习注册所需材料 |
1.学生团长持学院出具的已经签约和缴费的证明信,到国际交流处领取国外接收院校邀请函原件和学校出具的签证照会,到泰国/越南/印尼领事馆申请出国学习签证。 2.准备出国学习注册所需材料,如高中毕业证、高中成绩单等。 |
出国留学团团长 |
党政办 教学办 学工组 |
签证时间视国外高校来函时间而定 |
18 |
2016 |
7月 |
制作成绩单 |
教学办按照学生出国团组,分别制作学生成绩单(中英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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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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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16 |
8至9月 |
出国学生分期分批按计划出发 |
带队老师或学生团团长务必携带学生成绩单,以便与国外高校进行课程对接。 |
全体出国学生及带队老师 |
党政办 教学办 学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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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16 |
9月 |
1.将出国学生信息报备至我国驻外使领馆。 2.及时反馈学生到校后信息。 |
1.将出国学生信息制表,由国交处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备。 2.出国学生团负责人核对出国人员在外联系方式,按指定格式制作成表格,并发送至学院教学办。 |
各出国团负责人 |
教学办 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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