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是中国国家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为来华研究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广西民族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18年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一、奖学金招生类别、提供对象和申请条件
1.招生类别: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招生国别:面向所有国家,东盟国家优先。
3.申请条件:申请硕士研究生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申请博士研究生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有一定的汉语基础。硕士研究生需有两名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推荐,博士研究生需有两名教授推荐。
(注:不招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奖学金招生名额只用于招收新生,不向已经在华学习的学生提供。)
4.硕士生、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请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gxun.edu.cn/)。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项目和标准
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2.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3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2500元。
3.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三、申请办法
1.所有申请材料需用A4格式,一式三份,提交到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可用邮寄、面交及托人转交的方式。
2.为了方便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接受发送到电子邮箱的报名材料。
3.申请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申请奖学金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报名完成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受理机构编号:10608),贴上照片。不接受手写表格。
2.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推荐硕士研究生)、两名教授(推荐博士研究生)推荐信,须有亲笔签名,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中文或英文)。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注明大学成绩合格,可按时取得毕业证)。
4. 6个月有效期(2018年4月30日之前6个月)内的《外国人体格检查纪录表》复印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表格见附件1)。
5.来华学习计划或研究计划(需申请人签名)。内容包括申请奖学金原因、个人学习或工作表现、个人所获的奖励和个人特长等(不少于5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有效护照复印件。
7. 2年有效期内(2018年4月30日之前2年)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若有请提供)
8.报名费缴费底单原件或复印件(报名费500元人民币,收款单位名称:广西民族大学,账号:61845749835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南宁市大学东路支行)。
五、奖学金生的录取及来华手续
广西民族大学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奖学金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学生由广西民族大学发出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按照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来校报到需提供如下证件:
1.有效普通护照;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3.录取通知书;
4.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5. 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原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B1204
通讯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 编:530007
电 话:0086 -771- 3260237
传 真:0086- 771- 3260829
学校主页:http://www.gxun.edu.cn/
联系人:石老师
广西民族大学
2018年3月12日